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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《Help Wanted?》第三章 The Impact of Caring on Family Carer導讀

    文:陳品元

    Help Wanted? Providing and paying for long-term care

    第三章 The Impact of Caring on Family Carer導讀

    隨著全球失能人口數逐年增加,支持家庭照顧者觀點日益受到重視。OECD在2011年出版了《Help Wanted?- Providing and paying for long-term care》報告書,研究團隊包含健康照護與社會政策專家,針對已開發國家未來人口老化所帶來的照顧議題提供各國正向、負向經驗,並對長照財務、人力議題進一步深入分析。由於台灣於今年三讀長期照顧服務法,法規第三條正式將家庭照顧者納入長照體系,本次導讀為讀者介紹《Help Wanted?》第三章The Impact of Caring on Family Carer ,描述照顧工作對家庭照顧者的正、負面影響;以及第四章Policies to Support Family Carers,介紹世界各國如何以公共政策支持家庭照顧者。

    在深入討論家庭照顧者現況與政策前,應先對家庭照顧者有清楚的定義,家庭照顧者的定義相當多元,且認定如同光譜一般從寬鬆到嚴格皆有,例如每週照顧時數下限、照顧任務範圍、與服務接受著的親屬、伴侶、朋友關係等,不管認定標準為何,家庭照顧者屬於非正式照顧者的一環。OECD對於家庭照顧者有兩種簡單分類,第一為未接受補償的非正式照顧者(Uncompensated informal caregivers),提供照顧服務時並未取得任何補償,但家庭照顧者可以獲得特定長照服務,如喘息服務、居家服務等;第二為獲得現金給付的非正式照顧者(Informal caregivers that receive cash benefits/allowances),提供照顧活動期間可以獲得現金給付,抑或是選擇特定長照服務,則有搭配現金給付(Fujisawa & Colombo, 2009)。

    目前世界各國並沒有辦法精確算出國內家庭照顧者人數,但平均而言,約有1/10左右的人口曾經提供過ADL協助給被照顧者。此外,現今OECD國家僅有1-2%的工作人口投入長期照顧領域,意味著多數照顧人力需求是落在家庭照者身上,成為長照體系主幹;其中,約有半數的家庭照顧者每週的照顧時間約10小時以內;超過2/3為女性;其次,若以職業類別區分,則和非家庭照顧者差異不大,家庭照顧者約有50%屬於就業中、20%已退休;18%是家庭主婦,略高於非家庭照顧者的12%;再者,家庭照顧者身分以子女(36.1)、配偶(31.6%)、其他親屬(17.6%)、朋友(18.2%)為主,和台灣以子女、配偶為大宗的比例較為不同。

    若家庭照顧者面臨過重的照顧負荷,如每週花超過20小時照顧,將導致以下負面影響。第一,就職業安全角度,身負有給職的非正式照顧者而言,照顧職責可能會降低工作時間,甚至被迫永久性的離開勞動市場,增加落入貧窮風險;第二,相較於非家庭照顧者,家庭照顧者普遍有更高的心理健康問題,且女性較男性更為嚴重。然而,照顧工作並非全然為負面影響,許多研究顯示照顧工作可以提升照顧者正向自尊(self-esteem),正向指標可以增加家庭成員分擔照顧意願,透過照顧過程也有機會修補親屬關係等優點。

    整體而言,當國家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政策,其耗費的公共支出遠低於將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之花費,是謂雙贏解決方案。因此,OECD建議各國政府應為非正式照顧者(包含家庭照顧者與朋友、伴侶)提供適切、連續性的支持服務,家庭照顧者所獲得的正式支持服務將在第四章詳述。

    參考資料:

    Fujisawa, R., & Colombo, F. (2009). The Long-Term Care Workforce: Overview and Strategies to Adapt Supply to a Growing Demand: OECD Publishing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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