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聯合報] 黃安惹議 健保署:短期復保有規定
2016/03/12 12:00 黃韻澄 王彥鈞/ 報導
黃安返台使用台灣健保引起國人撻伐,甚至有醫界高喊應該要對旅居國外國人的健保使用更嚴格規範,今天健保署出面澄清,返國復保一次至少就得繳九個月的健保費,104年度返國復保的收入還高於支出三千萬元。
行政院長張善政(105.3.11):從個人角度來講,當然我心裡面是不太高興。
行政院長直說不高興,因為藝人黃安日前向大陸舉報其他藝人台獨,卻又自己回台就醫使用台灣健保,引起公憤,甚至有修健保法呼聲。不過健保署出面說明,對於旅外國人投保一向有嚴格規定。
健保署企劃組組長張鈺旋:我們新的規定,二代健保之後,就對於這些的防杜,這個帶病投保的情況,是有比較嚴格的規範。沒有戶籍的,得要先繳六個月的健保費用才能開始使用健保,之後還得繳滿三個月才能停保,一次回國投保就得交九個月的錢。統計104年資料返國復保,收入還高於支出3000萬元。
健保署企劃組組長張鈺旋:復保又出國辦理停保的保險對象的人數,總共有5.7萬人,全年保險費收入,大約3.1億元,其中有就醫紀錄者,大概有四萬多人,健保支出的醫療費用,大概有2.8億元。
返國復保不適合急迫性患者,反倒最常用在牙疾就醫,約為2.6萬人。不過黃安一直都有按時繳交保費,從沒停保,當然就可以直接使用健保。難怪院長說一切合乎制度,只能在「個人立場」上不高興。
本新聞轉載自聯合影音網:https://video.udn.com/news/455594
Leave a reply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