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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長庚]《醫療法》修法躺立院 整頓長庚再等等

    出版時間:2018/04/22 12:04

    長庚醫院去年底爆發急診醫師集體請辭事件,凸顯醫療財團法人治理亂象,衛福部為整頓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會,避免淪為關係企業的「控股中心」,提《醫療法》修法,禁止持股公司代表進入醫院董事會,礙於該修法仍未三讀完成,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坦言,長庚董事會組成仍有其持股公司代表,待修法完成必定會落實,讓醫療財團法人的經營回歸公益性質。

    台灣大學公衛學院、台灣研究基金會舉辦「第三波健保改革-醫療資源分配正義再探討」研討會,今進入第二天議程,去年底長庚、馬偕陸續爆發董事會爭議,讓外界正視醫療財團法人亂象,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直言,醫療財團法人若無心自律、只想賺錢,不配稱非營利機構。

    衛福部為避免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會淪為集團控股中心、家族會議,去年底提《醫療法》修法,禁止持股公司代表進入醫院董事會,立院已完成初審,仍待二、三讀才能完成修法,陳時中坦言,依現行法令,長庚代表不得出任關係企業的董事會,現已符合規定,但長庚持股公司的代表仍未退出其董事會,主因是修法尚未完成,未來一定會落實。

    他強調,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會治理在追求經營績效之餘,須回歸公益本質,因此在財務分配上,也須改善血汗醫護等現象;這次《醫療法》修法除強制要求提撥收入結餘的20%作為公益使用外,另規定醫療財團法人須另提撥收入結餘的5%,來幫員工加薪、增聘人力等,院方不得移作他用。(蔡明樺/台北報導)

     

    (以上新聞授權轉載自 蘋果日報: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422/1339238/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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