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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聯合報] 健保卡別亂借!冒用、出借 最高罰百萬
健保卡別亂借!冒用、出借 最高罰百萬 2016-02-17 聯合報 記者江慧珺/台北報導 健保卡別亂借,有民眾將健保卡借給咳嗽不止的印尼籍朋友就醫,不料被診斷肺結核,衛生單位通知回診隔離,並且送藥到府,眼看必須吞藥,他才坦承健保卡借給他人。衛福部健保署宣布,即日起,冒用或出借健保卡,雙方都要開罰,累犯最高可罰一百萬元。 健保署違規查處任務小組科長李忠懿指出,近年冒用健保卡個案數增加,二○一三、二○一四年各一例,去年增加到四例,而且,冒用健保卡難抓,目前掌握案件僅冰山一角,實際數量與耗用的健保資源難估計。 冒用健保卡者以欠保費遭停卡的本國人,與逃逸外勞或陸客等外籍人士為主,由民眾舉報、檢調調查或醫療院所通報。 李忠懿舉例,一名大陸籍配偶將健保卡借給來台的妹妹治療癌症,藥費高達四萬餘元,該陸配遭罰五萬元;還有欠費者持朋友健保卡洗腎七次被抓包,出借者挨罰三萬元;還有人竊卡開刀治療蜂窩性組織炎,花費健保逾十萬元。 以往冒用健保卡遭健保署發現,可依健保法第八十一條開罰醫療費用二至廿倍,累犯最高罰一百萬元,但因該法只罰健保對象,罰不到冒用者,健保署自今年二月十五日起修訂「冒用健保卡罰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