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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蘋果日報] 苦等4年 《長照法》過了 惠228萬人
苦等4年 《長照法》過了 惠228萬人-失能逾6月即可聘看護 待立法找財源 蘋果日報 2015.5.16 蘇聖怡、沈能元、王家俊╱台北報導 老有所依!經過4年立法折衝,攸關失能家庭照顧服務的《長期照顧服務法》昨在立法院完成立法。未來只要身心失能6個月以上,需要生活及醫事長期照顧者,家屬可透過長照機構聘僱受訓合格的長照人員或外籍看護,採居家式、社區式、機構住宿式或家庭式服務,得到最佳照顧。官員說,新法2年後上路,約有76萬家庭、228萬人受惠。 昨三讀通過的《長照法》,確立長照制度法源,整合長照服務體系,也將家庭照顧者納入服務範圍,未來自行照顧失能失智家屬的人,可申請「喘息服務」,由專業長照人員暫時接手照顧,讓照顧者能有休息時間,提升生活品質。 每人保費約百元 此外,現行外籍看護工都是家屬自行聘僱,《長照法》提供更多選擇,家屬除自聘外,也可向居家式長照機構請求服務,由機構派來合格外籍看護,進行照顧,若機構派人的外籍看護休假,